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秦皇岛市第一中学、秦皇岛市第三中学、秦皇岛市职业技术学校三所学校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秦皇岛市第一中学创办于1929年,1955年被确定为河北省重点中学,1978年被确定为河北省首批优先装备的重点中学,2001年被确定为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和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的名校。
学校坐落在美丽的秦皇岛市开发区,西连避暑胜地北戴河,东接天下第一雄关——山海关,北依美丽的燕山山脉,南临碧水蓝天的渤海湾,风景秀丽,空气怡人。占地350多亩,建筑面积12万多平方米,现代化的教学设施省内一流国内领先。学校建制24轨,现有72个教学班,在校生达到3600名。
2.秦皇岛市第三中学创办于1955年,坐落在美丽的秦皇岛市海港区,是秦皇岛市教育局直属的省级示范性高级中学。2004年又被批准加挂“河北省秦皇岛艺术高中”校牌。2009年市教育局结合实际,对基础教育做出重大战略调整,将第三中学定位为“完全艺术高中”。学校现有教职工183人,其中中高级职称133人,省市级骨干教师26人。
3.秦皇岛市职业技术学校位于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老龙头路181号,是市教育局直属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始建于1992年,目前,学校占地面积60亩,建筑总面积24000平方米,现有29个教学班,在校生1700余人,在校教职工11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及方式
1.招聘范围:面向全国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
2.招聘方式: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达到相应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本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数:市第一中学8名、市第三中学1名、市职业技术学校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秦皇岛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4月21日。计算方法为:从2017年4月2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7年4月21日-28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各自校园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分别由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办公室受理。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8:00时--28日17:00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第一中学办公室,具体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长江西道66号,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335-8529016;
市第三中学办公室,具体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中段92号,联系人:韩老师、金老师、靳老师,联系电话:0335-3301058;
市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具体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老龙头路181号,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335-5154043。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投递个人简历,填写《秦皇岛市 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由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个人简历描述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招聘学校进行电话通知。
(四)考核。考核工作由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各自招聘评委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面试与试讲的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应聘人员进行自我介绍,并回答评审组有关提问。考核内容包括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特长展示等,每人不超过10分钟。
2.试讲。应聘人员需试讲本专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材指定章节,至少15分钟,由评审组进行考核。
3.评定。依据面试、试讲结果,最后由评委合议,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根据选定人员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各自安排(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时间地点由各自学校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各自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以及市第一中学等三所学校各自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