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地条钢”生产企业。“地条钢”的定义是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的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
(二)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异地转移或复产。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将生产设备异地转移或转移后复产的。
(三)名不副实,打着铸造企业的幌子,违法生产“地条钢”的企业。
二、举报处理流程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填报完成《“地条钢”违法生产举报线索交办单》(见附件),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运行科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举报企业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三、举报方式
来电、来信和来访均可。
举报电话:5915161(工作时间) 5915161(节假日)
传 真:5915161(工作时间) 5915161(节假日)
来信/来访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新华后街74号办公室收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提供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和信息。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受理期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
桥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附件:
“地条钢”违法生产举报线索交办单
受理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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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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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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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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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内容 |
记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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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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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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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办结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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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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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签发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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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