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峰峰矿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程序要求,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峰峰矿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笔试成绩进行公布(成绩附后)。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不休息)
地点:峰峰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
(二)有关要求
1、现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就业协议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除身份证、户口本及笔试准考证外其他证件原件将被留存)。
2、已就业或办理人事代理的,不再提供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但需提供就业单位同意报考函(需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或人事代理协议书。
3、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后附)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