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667号,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学校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省属国办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连续十三年被省政府命名为河北省省直文明单位。学校教学设施齐备,师资力量雄厚。学校以“创名校、做名师、育名人”为办学方针,围绕“创建特色学校,培育一流人才”的办学目标,积极进取,与时俱进,为社会培育出了一批又一批“一专多能”的高素质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经济管理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1月29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11月29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11月29日-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667号河北经济管理学校行政楼319,电话:0311-83651394。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经济管理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证件审核及缴费。由河北经济管理学校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2月15日8:30-11:30,地点:学校行政楼219领取准考证。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学基本素质测试和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相关专业基本应知应会内容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9:00-11:30(150分钟)。考生的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12月22日在学校网站(www.hbjgxx.cn)发布,并在学校信息栏张贴。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学校网站(www.hbjgxx.cn)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651394(河北经济管理学校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经济管理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
2.《河北经济管理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