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坐落于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始建于1955年,其前身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河北省艺术学校。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高职大专,是省内唯一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专科院校。
现有在校生3000余人。办学60余年来,孕育了独特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成为领军河北专业艺术教育的人才培养高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进行,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18-35周岁(1981年11月29日至1999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此次拟公开招聘教辅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1月29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考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方式报名,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9日9时-12月7日17时(现场报名在正常工作日时间,周六日不办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综合楼1022室),电话:0311-86665023/86663655,电子邮箱:rsc86665023@163.com。
(3)报名要求:考生须从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上下载并填写《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版小2寸免冠照片报名。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提交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扫描,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自身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或提供由工作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注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及薪酬。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及缴费。现场报名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非现场报名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请于12月8日9时-17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未在要求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丧失考试资格。
3.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及内容:考试分专业技能操作和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采取抽签形式决定考试顺序和座位顺序。
3.评分办法:考试全程录像,专家评委当场打分。两部分考试均采用“体操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分数的平均分数为本部分最后成绩。可现场公布成绩的现场公布考生成绩,无法现场公布成绩的,考试结束两天以内与综合成绩一同公布。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操作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选择专业技能操作成绩高者。
5.综合成绩公布时间、方式:综合成绩于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校园张贴和学院网站(www.hebart.com)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选择专业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www.hebart.com)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www. hebart.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66502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