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县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拟对全县公共类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53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其中县直25个岗位,乡镇28个岗位。县直单位和各乡镇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丰宁满族自治县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面向全国;其他毕业生面向承德市8县3区(具有承德户籍或承德生源,即:报名人员必须在2013年4月 22日前具有承德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含因考入高校将户口迁出,毕业后未迁回的考生,但要由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非承德户籍已被承德市市直及县区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本专科毕业生可以报考;承德高校和驻承德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13年7月底毕业)可以报考;在承德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有规定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服务满2年以上的(截止2013年4月 22日),可以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上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要求为2013年当年服务期满和续聘、续任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具体招聘对象要求根据对外公布的《承德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规定具体条件和要求确定。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应届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县两级组织、人社部门分别组织。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全市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分级组织,笔试、面试题本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向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购买或抽调专家封闭出题。面试考官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异地选调。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 25日至2013年4月 28 日(25日、26日、27日每天8:30--17:00,28日截止中午12: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314-5979847。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报名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提供《201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及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四张。服务基层四项目岗位报考人员要与市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并在主管单位开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按规定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cd.lss.gov.cn发布公告并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笔试由人社部门根据市里统一要求与市直同一时间分别组织实施,笔试总成绩在承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①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 11 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5月9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②本次考试分别在承德市区和有招聘计划的县区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③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④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地点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丰宁门户网及时对外公布。
2、面试。面试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由市招聘办统一提供题本,市直和县区同一时间进行面试。招聘面试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统一公布。
(1)面试时间: 初步定于2013年6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异地选调。
(4)《面试通知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室领取。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5)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每个面试小组半天进行一场,每场面试考生一般在25名左右,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6)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每半天抽签确定面试组别。
(7)考试总成绩的合成。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3、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场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 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工作经历相同,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四项目”人员),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综合成绩、岗位综合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考核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对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市直考核由市招聘办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县区考核由各县区具体负责,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审批后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得流动。
3、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选拔外,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以下网址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cd.lss.gov.cn
丰宁县门户网站: http://www.fengning.gov.cn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
市招聘办:0314-2059277 2050737 2059631
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4-5979822;5979847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1:2013年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丰宁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3:《承德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填报表》
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3年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曹佐金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任树友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庄爱新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杨新蕾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相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希友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孙喜明 县监察局局长
常少军 县编办主任
盛玉海 县教体局局长
李明德 县卫生局局长
黄立新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玉民 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相阁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