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专业、名额及要求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以上财政学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与会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注册会计师专业、会计(财务)电算化专业、审计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税务学专业、统计与财会专业人员共计12名;计算机科学(技术或教育)专业、各类(计算机)软件技术(工程)专业、各类(计算机)网络技术(工程)专业、各类(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专业、各类(计算机)信息科学(工程或技术)专业、各类(计算机)信息管理(或应用)专业、各类计算机管理(或应用)专业、各类计算机控制(技术)专业、各类计算机通信(通讯)专业、(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信息安全专业、管理信息系统专业、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专业、计算机与经济管理专业、计算机系统维护专业、计算机硬件(器件或设备)专业人员共计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固安户籍或为本县生源,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4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2年12月24日—12月30日,在固安电视台、固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1月6日;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股(301室);
报名咨询电话:0316—6190788
2、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并通知相应报考人员。
3、报名考生须持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学位证;
(4)户口本;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县生源考生还需提供本人高中毕业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二份。
(5)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8张。
4、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考生填写《固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本人不能亲自报名的可委托报名。
(三)资格审查
2013年1月7日—2013年1月9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时须提供真实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考试时间、内容
资格审查合格者,2013年1月10日至1月11日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2013年1月13日上午
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同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013年1月17日在县人社局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专业名额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2013年1月20日上午
参加面试人员携带《面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专业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内末位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核,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次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核。凡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 考核、体检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专业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专业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
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招聘人员审批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列入县财政编制。
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