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职责
1.司法辅助人员A岗7人,负责协助审判、执行工作等岗位履行书记员职责;
2.司法辅助人员B岗7人,男性,履行司法警察辅助职责。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三、基本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于国家、遵纪守法、办事公道、行为廉洁、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扎实,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具有承德市常住户口;
3.年龄在20至30周岁(20-30周岁是指:1989年11月14日-1999年11月13日出生);
4.学历: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A岗男性在170厘米以上,女性在160厘米以上;B岗在175厘米以上;
6.A岗须熟练掌握计算机中文录入、文档处理技能;B岗须具备一定的体能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其他不宜进入审判机关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第一步 |
发布招聘简章及报名 |
2019年11月14日9:00-11月19日17:00 |
第二步 |
缴费 |
2019年11月15日9:00-11月19日23:59 |
第三步 |
现场确认 |
2019年11月20日14:00-17:00 |
第四步 |
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 |
2019年11月22日 |
第五步 |
笔试 |
2019年11月25日 |
第六步 |
面试 |
2019年11月27日 |
第七步 |
体检 |
2019年11月28日 |
第八步 |
政审 |
2019年11月28日 |
第九步 |
公示 |
2019年11月30日-12月4日 |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
注:如时间调整将在鸿雅招聘网(www.cdhyjob.com)及时公告。
(一) 发布招聘简章
2019年11月14日9:00-11月19日17:00在鸿雅招聘网(http://www.cdhyjob.com/)、鸿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聘简章。
(二) 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9:00-11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缴费时间:2019年11月15日9:00-11月19日23:59。报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通道准时开启关闭,请考生注意缴费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予退费,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org.cdhyjob.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对本人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简章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用户注册协议》,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资格。
(2)网上报名须在首页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用户直接点击登陆,仔细阅读《会员注册协议》点击同意,输入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手机号验证,进入会员中心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相应考试→点击职位名报名,进行填表、电子版资料上传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机会。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咨询。报考者需要咨询的,请按照咨询电话进行联系。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简章、报名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4.现场审核
报名合格的考生需本人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请考生在报考期间内保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通知均以短信形式进行发送。
现场审核需要携带资料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学历无需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11月20日14:00-17:00。
现场审核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14-2065992、0314-2065750。
(三)考试
1.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A岗为专业技能测试、B岗为体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A岗):中文录入,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的方式,形式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看打录入和听打录入同时具备录入速度平均每分钟80字(含本数)以上且正确率在95%(含本数)以上的记成绩。看打录入、听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
体能测试(B岗):体能测试分三个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评分标准: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要求,三项测试均为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项目 |
合格标准 |
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 |
≥263厘米 |
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2次) |
≤13″1 |
1000米跑(测试不超过1次) |
≤4′25″ |
2.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与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笔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比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如果入围人数比例达不到1比2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数。考生在鸿雅招聘网查询成绩并确认是否进入面试。具体地点、要求以 《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考官由7名人员组成,进行综合打分。
4.综合成绩(A岗)=专业技能测试×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B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A岗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法律及计算机专业考生;B岗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警校毕业生。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1比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合格人数不满14人,则启动递补程序。
(五)政审与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政审工作由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承德鸿雅伟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协助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在原单位、学校、街道的政治思想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如发现拟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一律取消招录资格。对政审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
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鸿雅招聘网(www.cdhyjob.com)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与承德鸿雅伟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基本工资1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拨付,由鸿雅人资负责工资发放和五险一金的办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工资标准执行;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聘用期间,如省高级法院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对合同聘用制书记员进行统一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在劳动用工过程中,违反《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4-2065992 0314-2065750
监督电话:0314-2060226
在招聘过程中,本公告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请考生随时登录鸿雅招聘网查看相关信息。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请考生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设备畅通;因个人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