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记录。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身高170CM以上。
3、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优秀退伍兵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4、其他条件: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6日至1999年11月25日出生);饶阳户籍;男性;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其子女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饶阳县劳务派遣人员,不得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到过党政纪处分的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者直接到报名点报名。
1、时间:2019年12月3日--12月5日。
2、地点:饶阳县人社局六楼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时需提交证件:
考生需自行打印空白报名表(下载报名表邮箱xzbmb2018@163.com密码7237052)并用黑色碳素笔填写,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到报名处报名。报名时需带以下原件(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交学位证);(3)报到证;(4)退出现役士兵证;(5)近期同版小二寸免冠照片5张。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公安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人签字,报名结束后公布报名结果。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体能测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考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组织实施出题、制卷、监场、阅卷。
(1)笔试时间、地点:见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饶阳人社信息平台”、公安局公众号“饶阳公安”。
(2)笔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分,总分100分。
(3)根据笔试分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人选。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内容见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饶阳人社信息平台”、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饶阳公安”。
(2)体能测试成绩的确定
(3)外地评委组成考评委员会,考生最终得分为四项的平均分,现场公布考生成绩。
3、成绩公布。
(1)考生笔试成绩核对无误后,在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饶阳人社信息平台”、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饶阳公安”公示,同时公示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核对无误后,在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饶阳人社信息平台”、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饶阳公安”公示。
(三)体检
1、确定初选名单
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因各种原因放弃录取资格致使计划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凡进入初选的人员须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见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饶阳人社信息平台”、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饶阳公安”。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政审:由公安局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
(五)公示
经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按招聘计划1:1确定人选后(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在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饶阳人社信息平台”、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饶阳公安”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及其以后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并经调查属实的,自报名之日起至聘用后的任何时间,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公开招聘考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示期满后,若无问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管理及人员待遇
1、被招聘录用人员签订三年合同, 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期间发现招聘录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出辞退意见。聘期满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的方可续聘。
工资福利待遇为饶阳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等各项保险,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政审、签订合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生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发布,由于了解信息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