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至今已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滹沱河畔,地处石家庄市西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295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誉为“花园式”校园。学校分北、南、西三个校区办学,校本部设在北校区,主要举办本科、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南、西校区为独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校实行二级管理,现有15个本科学院、3个教学部(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中东欧国际商务研修学院。学校设有经济研究所、社会管理德治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道德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研究院、雄安开发研究院等40余个实体和非实体性研究机构。
学校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河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谋大事、抓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办学能力、办学水平和社会知名度、美誉度持续提升。学校党委被中组部授予“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教职工1949人,其中专任教师1188人,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663人,博士和在读博士581人,占专任教师的48.91%,教师中享受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近260人次。
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其中“产业经济学”为河北省优秀重点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3个本科专业。在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中,学校被纳入一流大学第二层次建设序列,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被纳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学校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22800余人,独立学院学生8800余人,继续教育学员20000余人。学校招生就业工作态势良好,招生、就业率均名列省内前茅。
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自然基金项目以及教育部项目近70项,其它各类课题1500余项,科研经费达到近8500万元,科研立项成果在数量、质量和层次上逐年稳步提高。学校主动以科研创新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围绕“京津冀一体化”、“雄安新区建设”等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其中58项成果得到习近平、张高丽、马凯等国家领导人和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其他省部级领导的批示。成立河北省首家智库信息中心,形成学校智库集群式效应,凸显学校在河北省、京津冀地区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面向未来,学校党委提出了建设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奋斗目标,绘就了“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注重和九大任务”的发展蓝图。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提高学校核心竞争能力,根据《河北经贸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校人字[2018]25号),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80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2. 热爱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师德规范,愿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3.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工作的心理和体能素质。
5.符合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年龄及相应的各项资格条件、证书要求。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三、招聘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四、岗位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享受河北省事业编制待遇;专职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引进层次可以享受15万至150万的购房补贴,5万至100万科研启动费,内聘高级职称等待遇,配偶符合学校规定,可以正式在编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五、招聘程序及招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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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应聘专职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博士请将招聘教职工信息登记表(附件2)发至相应用人部门的邮箱,并附所发文章的电子版,已经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同时将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电子版一并发送;应聘行政岗和辅导员岗位的博士请将招聘教职工信息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rscqz@126.com。
2.选拔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单位选聘形式,教师和科研岗位的选拔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试讲由相关教学单位组织;行政岗和辅导员岗的选拔形式为面试,由人事处会同相关用人部门组织。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人才招聘有具体要求的,执行其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要求。
学校为应聘的博士报销来回路费,并统一安排住宿。
六、有关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相关规定,拟录用人员或引进的人才必须与学校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5至8年。属于特殊情况的,按双方协议或相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311-87655645;18931993309(微信同号)
联系人: 王坤
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2020年招聘计划汇总.xls(点击查看)
附件2:河北经贸大学招聘教职工信息登记表ac.doc
附件3:河北经贸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节选ad.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