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与条件
引进的人才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具体引进对象与条件详见《六盘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六盘水人领发〔2019〕1号)和《2020年贵州六盘水市人才需求目录》(附件)。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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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方式
引进高层次人才分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柔性引进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采取任职、挂职、兼职、聘任、技术承包、技术或管理入股、项目合作(开发)、创办企业等多种形式,可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
(二)引进程序
1.发布引才公告。需要引进人才的单位,适时申报引才需求,引才需求申报结束后,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通过各大媒体、门户网站发布引才目录。需要引进人才的单位与符合条件的人才多渠道对接,物色引进人选。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采取自荐等方式直接与用人单位对接。
2.开展申报人才的评审与考察。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达成初步引进意向后,要对其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等进行综合评审;对拟引进对象,用人单位要组成考察组到引进对象所在地或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查阅人事档案、组织体检等,对引进对象进行全方位了解。
3.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引进对象,根据拟引进对象工作表现情况,经用人单位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拟引进人才相关资料。申报材料包括:拟引进人才报告、引进对象基本情况表、考察情况报告、查档情况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用编批复、其他相关材料。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4.研究录用。资格复审后没有异议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5.办理聘用手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引进的,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引进人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服务期限、有关待遇、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其中,博士研究生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硕士研究生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本科生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签订协议后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三、服务及待遇
1.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生活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岗位聘用等服务及待遇按照《中共六盘水市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六盘水党办发〔2013〕12号)、《六盘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直通服务实施办法》《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六盘水人领发〔2020〕3号)、《六盘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六盘水人领发〔2020〕2号)、《六盘水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六盘水人领字〔2013〕1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柔性引进人才相关待遇参照全职引进人才标准执行。
2.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人才待遇标准,在住房补贴、生活津贴等方面在本办法规定待遇标准基础上可调整上浮,并配套相应人才工作经费。
四、有关事宜及联系方式
考核及管理办法按照《六盘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六盘水人领发〔2019〕1号)执行,本办法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个人自愿报名的,请直接与《2020年贵州六盘水市人才需求目录》上用人单位联系接洽。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