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区乡镇(街道)水利站在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及其他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
二、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2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海州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
3、报名办法:填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
4、 资格审查:区农水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方可参加面试或进入考察环节。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男性报名人数不足4人的,所有男性报名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女性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所有女性 报名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用人单位负责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别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85219756、85219780。
(五)调动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及其它相关手续。
三、相关事项说明
1、 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林水利局负责解释。
海州区农林水利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