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名额
(一)区法院书记员5名、协勤人员10名。
(二)区检察院书记员、协勤人员各5名。
(三)书记员性别不限,协勤人员为男9名,女6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邢台市桥东区(限公布日之前桥东区户籍)。
(二)招聘对象:报考区检察院书记员岗位人员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文科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法院书记员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文科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岗位人员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司法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三)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大局,服从安排,讲学习,讲正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5、直系亲属及旁系亲属均无违法犯罪记录;
6、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
7、具有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条件:裸眼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色盲等情况。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八个阶段进行。其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通过《邢台日报》、《牛城晚报》、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张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此次招聘计划。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月3日。报名地点邢台市人才市场二楼大厅(邢台市团结大街52号)。报考人员只许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者需持证件:(1)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其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及其复印件;(3)一寸近期彩色免冠4张。
报名者持以上证件及《邢台市桥东区法院检察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协勤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处提供),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采集影像,经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准予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若专业岗位报名数额达不到拟招聘数额3倍者,按规定核减该专业岗位招聘数额。
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面试前进入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岗位待遇
经考试聘用上岗人员为合同用工,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执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工资标准。
咨询电话: 邢台市人才市场0319-2137760
邢台市人才市场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