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计划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含师范类),招聘计划单列。优先聘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园林、环境保护、网络工程等专业的毕业研究生。
(二)公开招聘我县生源(或婚嫁到我县的)且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含师范类)30名,所学专业不限。其中:特殊性工作岗位15名,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只限男性报考;综合性工作岗位15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毕业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三、招聘的基本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报名、考试、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实施。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8日—25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文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县行政中心一楼133房间)。
3、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1)廊坊市人事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
(5)户口簿;
(6)其它证明材料;如:①婚嫁到我县的要出具结婚证(结婚证签发日期截止到2011年10月13日)、配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配偶籍贯应为文安县且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②已就业的要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③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注:③项复审时提交)等。
上述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7)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4、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毕业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由考生如实填写《文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5、将《文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及证件材料复印件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综合性工作岗位或特殊性工作岗位中的一个,不得重复报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低于3:1时,按3:1的比例重新核定招聘计划。
7、根据冀价行费字[1999]30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8、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资格审核无误的发放《准考证》,报考毕业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由http://wenan.lfbys.com公告通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领取);
领取准考证地点:文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按综合性工作岗位和特殊性工作岗位分为两组进行,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辅导资料。考试时间《申论》120分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钟,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专门的考试机构承办。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申论》成绩的50%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50%相加为笔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一、二本考生优先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分二组进行,综合性工作岗位为一组、特殊性工作岗位为一组。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思想素质、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评委聘请外地的专业面试考官担任。面试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相加即为考试总成绩。每面试组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十五名确定为复审人选。每面试组进入复审的最后一名遇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一本、二本、三本的顺序优先确定为复审人选;学历批次再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申论》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复审人选;《申论》成绩再相同的,同时进入复审。
4、毕业研究生免除笔试,单独进行面试。
(三)复审
1、通过考试确定的复审人选交验下列原件:
(1)廊坊市人事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
(5)户口簿;
(6)其他证明材料。
2、学生档案按档案管理规定转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3、对不能按时按要求交验有效证件材料原件、学生档案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相应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四)体检
对复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从相应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复审、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确定的拟聘人选面向社会公示七天,对被举报有舞弊嫌疑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的,按照聘用程序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并办理相关的就业手续。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报考前已办理了就业手续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按现行人事政策办理有关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
凡与本次招聘活动有关的各类通知、公示内容或相关信息均由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文安分区)http://wenan.lfbys.com公告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及时上网查阅;
五、纪律监督
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毕业生要讲求诚信,对自己所报材料要认真负责,如发现毕业生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以上内容由文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5231805
公开监督电话:5231533
中共文安县委组织部文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