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突出对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核,采取面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应急处突、反恐维稳、巡逻防控、110接派警、服务群众等工作,招聘名额共计50个(其中,男性44人、女性6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因岗位特殊性,本次招聘条件为:男性净身高1.70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55米以上,双眼视力(含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之间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特殊规定
复员退伍军人、有公安特巡警或相关公安工作经历的,在年龄和学历上给予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井陉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的考生,须持报名资格审查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高中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及高中学籍表,无学籍表可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电子学历认证表(学信网打印,中专、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3张,于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6日前到矿区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进行报名。由区公安分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队列素质等。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招聘工作。
(四)政治考察
由区公安分局负责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对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从高到低排序,男性前44名、女性前6名进入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面试成绩递补人选,如面试人数低于岗位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政治考察环节。
(五)体检
对政治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相关职业要求的,取消招聘资格,按面试成绩递补人选。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福利待遇
参照矿区公安分局现有辅警人员待遇标准,每人2879.53元/月(含单位扣缴社保金额),缴纳养老、医疗、工伤、意外伤害保险。
六、具体要求
(一)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前一律扫描“河北健康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身份证)。“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工作面试环节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
(四)请考生在进行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核、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五)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核实,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311-82072803
井陉矿区人社局 井陉矿区公安分局
2021年3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sjzkq.gov.cn/col/1539754975467/2021/03/17/16159657955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