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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保定高阳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02 14:24:48信息来源:点击: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70%+面试成绩得分×30%。
    面试结束约3个工作日在《保定人才网》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及考核
    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 1:1 的比例分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笔试成绩高的;②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4年龄大的。
    2、体检
体检工作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统一组织,依照《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核
    考核由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查阅学生档案,调查原工作单位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高阳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试用及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教育局进行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在体检、考核及公示期间有人弃权或经举报并查实影响聘用而出现的空缺,在同组内按考生综合成绩等额递补一次。
    四、待遇
    试用期间,执行河北省确定的本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工资待遇。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坚持在基层学校工作,5年内不准调入县城任教,同时至少服务本县教育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