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为:石家庄经济学院。
石家庄经济学院创建于1953年,其前身是河北地质学院,原隶属于国土资源部。1985年,学校从塞外古城宣化迁至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办学,1996年更名为石家庄经济学院,2000年学校的管理体制由国土资源部管理转变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管理为主。2013年5月,国土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省部共建石家庄经济学院协议”,学校成为省部共建大学。
石家庄经济学院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多学科大学。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学校不断丰富“以人为本、有容乃大”办学理念的内涵,突出“地经渗透、工管结合”的办学特色,形成了涵盖工、管、经、文、理、法六大学科门类,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模式。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试讲和综合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石家庄经济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石家庄经济学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应聘者可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申请及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成绩单复印件等)。
联系电话:0311-87208392,0311-87208030;
联系人:肖老师,李老师;
电子信箱:rczp@sjzue.edu.cn;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石家庄经济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050031。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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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博士毕业生招聘办法
石家庄经济学院人事处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