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调剂补录工作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实施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面向基层”的原则。
2.调剂补录的考生全部充实到县区乡镇基层派出所,录用后五年内不得流动。
三、调剂补录对象
报考了2013年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秦皇岛市公安系统各职位,参加面试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考虑调剂补录岗位全部为乡镇基层派出所的特点,调剂补录对象限定为男性。
四、调剂补录办法
(一)调剂补录考生的确定
调剂补录以各面试场次为单位进行,对符合调剂补录条件考生过少的面试场次予以合并。调剂补录指标按照各面试场次符合调剂补录条件考生数量及相应的比例进行分配。每个面试场次符合调剂补录条件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调剂补录人选。在调剂补录过程中,如有考生放弃调剂补录资格,则在该场次中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二)岗位选择
所有拟调剂补录的考生确定后,先集中抽取选岗顺序号,再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择岗位。
(三)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对所有拟调剂补录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实施。
五、其他事项
1.电话通知符合调剂补录条件的考生参加选岗,考生若放弃,须提交书面材料;不提交书面材料或不按时间要求参加选岗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补录资格。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补录资格。
2.调剂补录的考生应在调剂补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3.选岗时间、地点:
2013年12月14日上午9点,考生持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会议室进行选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秦皇岛市建设大街366号)
4.调剂补录的全过程在市人社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335-3262669
5.秦皇岛市公务员局咨询电话: 0335-3262862。
秦皇岛市公务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11日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