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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报社公开招聘采编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工作安排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11 12:01:40信息来源:点击:
按照《黄骅报社公开招聘采编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决定对下列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一)记者:(4人)
高海明、张  蒙、刘学艳、郭孟辰
(二)编辑:(4人)
高  箐、东  存、李洋洋、魏亚楠
二、资格复审
1、审查时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本人全套人事档案;
(3)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后取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笔试准考证》原件。
2、时间、地点:
2013年12月10日上午到黄骅市人社局事业科(市政府西侧三楼)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审查要求:
(1)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其他任何人不得代审;
(2)必须按时间、地点和材料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提交审查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取消资格;
(3)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资料和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黄骅市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持身份证于12月12日到黄骅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路北)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逾期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四、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黄骅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核表》,于12月12日进行考核。《考核表》务必于12月13日下午5︰00前交市人社局事业科(市政府西侧三楼),逾期不提交或考核项目不全、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其他
1、资格复审、体检、考核阶段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咨询电话:5335311(人社局事业科)。
 
 
 
 
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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