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邢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经研究,现将《关于为邢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简章》中,选调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进行调整,补充公告如下:
原简章中资格条件专业要求由原来的“5. 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专业4人,计算机类专业2人,金融学类专业2人。”调整为“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4人,计算机类专业2人,金融学类专业2人”,增加公共管理类专业,其他内容不变。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日
关于为邢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经研究,现将《关于为邢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简章》中,选调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进行调整,补充公告如下:
原简章中资格条件专业要求由原来的“5. 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专业4人,计算机类专业2人,金融学类专业2人。”调整为“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4人,计算机类专业2人,金融学类专业2人”,增加公共管理类专业,其他内容不变。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