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世园会空气质量货车禁行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6]4号
近期以来,我市大气污染物中PM10浓度居高不下,扬尘污染特征明显。为保障世园会开幕式期间空气质量,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政府决定,实行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大货车禁行。现通告如下:
自4月27日0时起至4月29日24时,路北区、路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行政辖区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24小时禁止5轴(含)以上大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
以下车辆为5轴(含)以上大货车的,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军车; 2.“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3.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燃油(气)运输车; 4.悬挂外地号牌车辆。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