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 对“五一”、端午期间 廉洁自律提出要求
4月26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对“五一”、端午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五一”、端午期间,是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好纠正“四风”工作。要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深入研究“四风”新动向、新形式,采取有效对策,严查深纠躲进“青纱帐”和“隐身衣”中的“四风”问题,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以身作则,坚决禁止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粽子、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禁止组织和参与各类赌博活动。
《通知》强调,要畅通举报渠道,从严从速查处。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受理,快速组织核查,对查实的问题严肃处理,按要求及时回复举报人,提高群众监督举报积极性。完善“四风”问题线索登记、跟踪督办、抽查复查等制度,提高查处效率和质量。要改进方式方法,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针对节前、节中、节后易发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监督”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市、县纪委对所联系地区和单位“四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问题反复发生的重点区域和监督的薄弱点,组织精干力量驻点检查,促进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要加强抽查复查,层层传导压力。抓住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检查、抽查,发现工作不力、被动应付、执纪不严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查否复查”机制,对下级纪委查否的问题线索进行复查,充分释放纠正“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严肃追究问责,强化警示震慑。要坚持从严执纪,对不收敛、不收手发生“四风”问题的,严肃追究问责。对监管不力、放任纵容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强化“不敢”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对“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专题研究,精心安排,确保抓细抓实,取得成效。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情况的综合分析,找准问题和不足,不断探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增强工作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要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上减少“四风”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