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郑州的卫生部门通过行政方式,摊派“精神病指标”,调动人力资源强行干预患者生活,不仅没有依法办事,更是与法律精神和规定背道而驰。
[启示]
类似“精神病指标摊派”一样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都是行政指令,多是一纸红头文件的规定,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这里面,民意的成分甚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为无论是计生指标还是精神病指标,在决策之前,都没有征求民意的环节,只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为了自己的“政绩”,便异化地执行一些规定,让一些有良善初衷的规定变得面目全非。当摊派这样的行为没有民意基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便是权力的独角戏了。
[措施]
对此,鸿途教育专家建议:
一方面,厘清权力边界。在指标摊派这些事上,我们必须再次厘清权力的边界,毕竟,权力是不能恣意妄为的,而应恪守自己的本职。什么事情是权力能办的,应该办的;哪些事情又是权力不能办的,不该办的。这些应该有一个最起码的准则,即权力之手能够伸出的范围必须明确,不然,摊派一般的行为,还会继续发生,因为摊派虽然没有什么程序正义可言,但仍是很有效率的一种做法。只是,没有程序正义的摊派行为,让每个人都胆战心惊,因为谁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沦为不幸的受害者。
另一方面,创新管理方式,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更为人性化的公共服务。按文件不按法律,权力盖过了权利,说明在一些管理者意识深处,法治观念依然匮乏,管制思维依然顽固。不清除这些观念障碍,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就会陷入“要数不要人”的歧途。取消“精神病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