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安排,根据《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魏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成立选调组织机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选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不断优化全县公务员队伍结构,为建设“县强民富、绿美水秀、城乡一体”的冀鲁豫三省交汇区域新兴中等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为保证本次选调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魏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由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霍河生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魏志凌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选调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郭清莉、县人社局副局长段勇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开选调职位、名额、范围及条件
选调职位及名额:魏县行政审批局科员,共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
报考范围:我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在编在岗、科员层次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 当、清正廉洁。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河北省四级联考招录的有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选调生服务期满的,可报考。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含)。
4.法律、法规规定的或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5日在魏县党政网、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魏县电视台、魏州时报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公布公开选调岗位、报名条件及公开选调考试等工作环节的时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是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考核任免股(三楼303房间)。
(3)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需登录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bwxrsj.gov.cn/)自行下载《魏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交打印版《报名表》。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套、打印版《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照片8张。 报名费100元。
2、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选调要求等。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抽调专人进行,审查人员对报考者的每个证件和证明材料给出审查结论并签字负责。
对审查合格的,发放选调笔试《准考证》,不合格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确定岗位选调人数与所报人数比例为1:3,出现达不到1:3比例的情况,由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笔试
1、时间地点。2016年6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在魏县第三完小进行。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份。笔试试题由外省市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3、公布笔试成绩。2016年6月20日在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县人社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并列的都进入。出现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人数的情况,由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6月14日。
2、面试地点:魏县第三完小。
3、面试方式及试题命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试题由外省市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五)合成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在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者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或差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专业测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考察
于2016年6月15日开展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与县行政审批局组织进行。选派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确定人员、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综合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和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要求
1、严肃各项纪律,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如有违反,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如有直系、旁系亲属报考,涉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主动申请回避。
2、报考人员要实事求是填报个人情况,如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场作弊违规者,取消选调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魏县人社局 35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