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山区警力不足,为旅发大会及全域旅游发展做好坚强保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招聘警辅30名,现将相关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的人员全部派遣到涞水县公安局白涧分局从事警务辅助(简称警辅)工作。
二、招聘原则
实行“统一、公开、透明、择优” 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警辅工作;
2、男性年龄28周岁(1988年5月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涞水县户口,高中以上学历;女性年龄25周岁以下(1991年5月以后出生),具有涞水县户口,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退役军人中具有搏击、抓捕、攀登、特驾、搜排爆等特长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6年5月以后出生),视情况适当加分。
5、心理健康,无心理障碍或异常;
6、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
7、公安局自筹自支警辅条件放宽;目前在三坡景区工作且有旅游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学历条件放宽,工作经历由公安局或景区管委会出具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有习练法轮功等非法邪教活动的;
(8)如有隐瞒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合同。
四、招聘数量
白涧分局警辅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
五、相关待遇
被招聘人员,试用期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有关事宜。
白涧分局警辅:每月工资1500元、交通补贴200元,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免费食宿,配发服装。
六、报名及聘用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1日至2016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涞水县天和宾馆
详细地址:涞水县冲之大街248号(县汽车站东行300米路南)。
3、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4524897
县公安局:4690281
须知: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及特技、特长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6张(照片后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初检,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者一律取消资格。
4、考试。考试内容共设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个部份。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和有关法律知识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范围: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自我展示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政审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聘用公示。
7、被招聘人员,试用期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