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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28 13:40:06信息来源: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我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3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三、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适应事业单位相关工作。
 
3、服从组织安排。
 
4、学历要求:
 
(1)威县国土局、农业局招聘全日制统招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
 
(2)威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全日制统招非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和2013年入伍、2015年退役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3)乡镇初中教师招聘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
 
(4)乡镇小学教师招聘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
 
5、户籍及年龄要求(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7月3日):
 
(1)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往届毕业生限邢台地区户口。
 
(2)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我县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5名,乡镇工作人员50名(含大学生退役士兵8名),农业局工作人员15名,国土局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6年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 2016年7月6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威县人社局就业服务大厅(交通大街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电话:0319-6156886 
 
3.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持威县民政局退役证明、退伍证及其复印件,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需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认真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网址: http://www.weixian.gov.cn/)。凡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现场采集指纹、摄像。
 
4.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7月9日;地点是威县人社局就业服务大厅。
 
五、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内容:各岗位均为一张试卷。乡镇、农业局、国土局岗位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中小学教师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乡镇、农业局、国土局岗位面试以结构化答辩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两部分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入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学历学位高低顺序确定人选。
 
4.成绩公布:成绩采用百分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及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及地点、体检安排通知均在威县就业服务大厅和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名次向后顺延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察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政审考察、体检均合格者,到指定地点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费自理。培训结束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从高分向低分优先选择岗位。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纳入事业编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1:《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2:《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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