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事考试网快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为石家庄市公安局公开招聘48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480人。
三、招聘条件
(一)石家庄市户口,含市区和县(市)户口人员,退役士兵优先。
(二)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8日至1998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三)高中以上学历。
(四)身高1.7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7月18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四)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五)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六)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警务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jz12333.gov.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8月1日(周一)9:00至8月4日(周四)17:00。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④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此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⑥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⑦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于8月8日(周一)9:00-10日(周三)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jz12333.gov.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13日(周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一百分。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不超过1.5:1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8月15日(周一),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jz12333.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
(三)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8月17日(周三)-8月19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2、证件审核地点: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新华区警安路36号)。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士兵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审核合格的,于8月21日(周日)9:00-22日(周一)12: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jz12333.gov.cn)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8月24日(周三)-8月25日(周四)。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
4、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8月29日(周一),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jz12333.gov.cn)上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五)体检
确定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
(七)办理手续
体检、政审合格人选经石家庄市公安局和石家庄市人社局研究审批同意,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后,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五、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月基础工资1650元/月(含个人需缴纳保险部分的费用),每月依据工作表现发放不超过300元的量化考核金。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
六、有关要求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公告由石家庄市公安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86863007、86863721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