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景县人民政府批准,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县财政局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岗位
选调公务员16名,选聘事业单位人员23名。详见选调选聘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选聘范围
公务员岗位面向全县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编在岗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从全县在编、在册、在岗事业人员(不含中小学)中选聘。
三、选调选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群众基础好,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相关规定服务期限;
(三)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岗位计划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选聘:
1、四级联考招录的有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未满服务年
限的、尚在新录用(招聘)试用期内的,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选调生在乡镇工作未满两年的、公开招聘的有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贤任能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和通知。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于2016年8月3日在景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10日。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景县人社局。
3、报名材料:(1)公开选调选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需在景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需加盖单位公章);(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及电子版。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加选调选聘资格,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全过程。
(三)考试
1、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确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拟选调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1:1.5,报名人数不足可适当调减选调选聘人数,笔试入围名单在景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分别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重点测试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务员岗位、事业单位岗位分别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选调选聘名额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末位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并在景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审档、查阅资料等方式,认真细致、全面客观地考察拟选调选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向选调选聘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
(五)体检。按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六)公示。综合以上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选调选聘领导小组汇报,拟定选调选聘人员。将拟选调选聘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在景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调动。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调动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景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