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隶属河北省地矿局,为省直事业单位,成立于1979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纳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系列,是一所公办的高职高专职业院校。
学校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不断调整专业设置,目前学校共开设25个专业,其中包括地质类、工勘类、经济管理类等为主,并新增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毕业生遍及地质勘查、国土资源、煤田、石油、冶金、有色、水利、建筑等行业,经过生产实践锻炼,大部分毕业生已成为项目负责、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或担任领导职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合格分数线以上(或其他小语种达到同等学业水平);
7、本科和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学专业一致;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河北地质大学现公开招聘专业建设负责人。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地质职工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河北地质职工大学主页(http://www.dkyaolan.com/),按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下载报名表进行报名,填报相关信息,发至指定邮箱,并按规定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审查资格条件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中公布的招聘信息中的岗位条件要求,按照应聘者的学历、年龄、毕业院校、专业、业绩工作经历成果等情况严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选。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2.初选面试
初选面试(技能测试-试讲)具体由招聘岗位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测试,初选面试(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
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与初选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加权平均后,核算为其初选总成绩。
初选总成绩=笔试成绩*0.5+初选面试成绩*0.5。
将应聘人员的初选总成绩分岗位按照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复选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2017年河北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详见:河北人事考试网
3.复选面试
复选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沟通能力与合作意识、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将应聘人员的初选总成绩与复选总成绩加权平均后,核算为其应聘总成绩:
应聘总成绩=初选总成绩*0.4+复选总成绩*0.6
根据考生应聘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拟招聘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拟招聘人选。
(三)体检
由市级以上甲级医院对确定的拟招聘人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面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地质职工大学网站(http://www.dkyaola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人事代理管理方式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我校不负责退还纸质报名材料,如有需要,可自行到我校领取。
2、我校本次招聘的硕士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待遇将按照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地质职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董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311-83609178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901号河北地质职工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050081,邮件主题备注:高校人才网+姓名+专业+毕业院校
邮箱:82588253@QQ.COM并抄送到34999860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