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体能测试、笔试、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
招聘男性交警警务辅助人员35名,招聘男性城管执法辅助人员3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男性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和男性城管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对象为大中专毕业生和部队退伍士兵。
2、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品行,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
(三)身高在1.70米以上,年龄18-27周岁。凡涉及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四)身体健康,五官、形体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矫正视力在1.0以上。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已在吴桥县公安局其他警种从事辅警工作的,不得报名。
(七)曾被公安机关解聘工作的,不得报考交警警务辅助人员。
(八)限吴桥县户籍或生源地。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报名地点: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报名资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退伍证、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吴桥县警务辅助人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2份。
报名考务费:100元。
2、初检
按照招聘条件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城管执法局进行初步审查目测。初检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封闭式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4、笔试
(一)笔试命题: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命题、阅卷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
(二)笔试内容:报考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交警业务基础知识;报考城管执法辅助人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河北省市容市貌管理条例》,满分100分。
如果体能测试合格人数没有超过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前4/5的人员进入体检。
5、体检
由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政审
由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7、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吴桥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时间为五天。
五、聘用和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聘用。公安局、住建局分别负责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的使用、管理和考核工作。县交警大队、县城管执法局分别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我县实际情况,一个劳务派遣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劳务派遣公司与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签订服务合同协议书。聘用人员年满45周岁后不再续聘。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我县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初检、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配合,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365033
附件:
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