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于1999年3月30日挂牌营业,紧紧围绕河北省经济工作主线,发挥“投、贷、债、租、证”的综合业务优势,融资融智支持“两基一支”、民生领域和“走出去”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履行社会责任,助力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根据“政府热点,雪中送炭,市场建设,规划先行,融资推动,社会共建”的方针,先后支持了河北省扶贫攻坚、保障房、“五纵六横七条线”高速公路网、京沪高铁、曹妃甸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2017年拟招聘境内外各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干名。
职位详情
1、专业要求
财会、经济、工程类专业,同等学历条件下复合专业背景、有外语特长的优先。
2、学历要求
境内外高校2017年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
3、注意事项
请有意者将个人材料于2016年11月11日前邮寄至:石家庄市裕华西路裕园广场B座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人事处1302,邮编050051。邮寄材料应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简历表》(高校毕业生、海归毕业生),学校就业推荐表,本科、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近期6寸生活照一张,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恕不接待来访。
招聘范围
1. 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定向和委培生除外),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获得国家认可的2017年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
2. 初次就业的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在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取得学位证书,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总行、北京分行及在京子公司的非京籍毕业生,在国外实际学习天数须满360天,且不含假期归国时间和前往第三国时间)。
3. 我行将从总行招聘的毕业生中择优遴选少数人员作为第四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定位于选拔培养开行中高级管理人才后备骨干力量,采取“2+2”的培养模式,即管理培训生入行统筹分配至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工作锻炼各2年后,结合考核评价和工作表现等,择优选择部分人员在海外优先提拔使用。
4. 最终获得我行录用资格的毕业生,须满足上述条件并按时完成入职报到,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否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国开行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