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专业方向:
1、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流动站:
(1)兵器性能检测与故障诊断技术
(2)武器系统仿真与虚拟样机技术
(3)兵器维修保障与运用工程
(4)兵器试验理论与技术
(5)机电液控制系统与技术
(6)弹道学理论与技术
(7)弹药系统设计与试验评估
(8)弹药保障与安全技术
(9)信息感知与控制技术
(10)防护材料与特种能源技术
(11)电磁发射理论与技术
(12)弹箭发射理论与技术
(13)弹箭信息化理论与技术
(14)导弹装备运用与保障工程
(15)装备维修性理论与技术
(16)装备维修保障理论与技术
(17)装备战场抢修理论与技术
2、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流动站:
(1)火力与指挥控制理论及应用
(2)装备测试与故障诊断
(3)武器系统建模与仿真
(4)精确制导理论与技术
(5)导弹装备仿真与模拟训练
(6)无人机测控与飞行控制理论及技术
(7)无人机测试与智能系统
(8)无人机信息处理与传输技术
3、军事装备学学科流动站:
(1)装备论证与试验
(2)装备采购理论与应用
(3)装备保障理论与应用
(4)装备管理理论与应用
(5)装备信息化理论与应用
4、光学工程学科流动站:
(1)光电对抗与信息处理
(2)军用光电系统设计与应用
(3)激光物理、技术及军事应用
(4)微纳光子技术及应用
(5)光纤传感技术及应用
5、机械工程学科流动站:
(1)机械性能检测与诊断
(2)地面运载平台维修理论与技术
(3)机械振动与冲击防护
(4)机电液集成系统控制技术
(5)机械设计理论与应用
(6)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6、军械技术研究所工作站:
(1)信息科学与技术
(2)检测与故障诊断技术
(3)光电检测与计量
(4)弹药贮存可靠性研究
(5)专用油料研究
(6)包装防护技术研究
(7)物流与装备技术研究
二、招收对象:
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获得博士学位;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专业对口;
3、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三、进站程序
1、申请手续
申请人凭申请书和所在高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部队师级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和证明材料随时向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简称博管办)提出申请,并将相关材料寄(送)我院博管办。
2、具体要求
(1)《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一式4份(含原件);
(2)两名本学科领域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信一式4份(含原件);
(3)博士后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2份);
(4)博士论文摘要及其它证明本人学术成果的复习件;
(5)申请人简历、体检表、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6)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博士和在职工作的地方及军队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批准做博士后人员的证明材料,并明确出站后的分配意见。
3、审核程序
(1)院博管办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2)有关系召开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提出审核意见,经系党委研究同意后报院博管会办公室。
(3)院博管会审核并报院党委研究后,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审批,同时报军队博士后管理信息中心备案。
(4)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由院博管会办公室发出正式进站通知书。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进站手续。同时军队人员应将组织关系、供给关系和保险关系等转入我院。
四、待遇及期限
博士后是国家、军队的正式科研人员,连续计算军(工)龄,工资标准按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站期间,我院按规定提供生活和研究条件保障,相关福利待遇参照在编人员的福利待遇协商后确定,具体为月薪5000-8000元,并提供公寓住房。对工作期满拟留院工作的博士后,经考核合格,符合特招入伍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伍相关手续;符合军队文职人员条件的,按照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申请提前出站,但在站时间不得少于21个月(含国家规定假期);根据科研需要,也可申请延期出站,但最长延期不超过一年。
五、出站
工作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为其颁发全国博管办统一印制的《博士后证书》,并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除已签订协议明确须回原单位工作的,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自行联系工作单位,也可由我院推荐或申请到下一个流动站继续工作。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97号
联系单位:军械工程学院政治部干部处
邮政编码:050003
学院博管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文博
联系电话:(地方线)0311-87992224,(军线)0221-92224
传真电话:(地方线)0311-87993496,(军线)0221-9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