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见习对象
参加就业见习毕业生应为两年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符合“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先安排参加就业见习活动。
二、毕业生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报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可待见习单位确定录用时统一办理)。
三、毕业见习期限及待遇
1、见习期限:每个参加见习的毕业生最多可见习12个月。
2、待遇:毕业生见习期间,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基本生活补助,并由见习单位给予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毕业生报名后由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至相关见习单位,由见习单位安排其参加面试,双方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开始见习活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及地点:11月26日:科技工程学校人才交流会;2016年11月28日至30日,桃城区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
联系人:种庆虎, 联系电话:0318-582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