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资格和条件
1.曹妃甸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含曹妃甸工业区、唐山湾生态城)实行劳务派遣的在岗人员;
2.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审合格;
4.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
5.身体健康,适合社区工作。
二、选聘程序
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组织报名、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考务费100元。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区人社局报到的不需提供,在区教育体育局报到的需教育体育局提供报到证明);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从学信网自行打印)。
选聘人员现场提交《2017年曹妃甸区选聘社区网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彩色照片)。
4.选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选聘资格。
(二)面试与确定初选人员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5日上午8:30-12:00在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
2.面试时间:2017年1月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确定初选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初选人员。当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下列顺序确定人选:学历较高者(以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为准)、年龄较小者。初选人员确定后,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同时告知体检时间。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选人员到曹妃甸区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由政法委统一组织。对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从及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选聘
体检合格后,按公告规定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在曹妃甸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三、待遇
经公示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仍实行社会化用工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所聘人员下派到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站工作。聘用人员工资实行总额控制,采取基础工资加考核工资的形式,每人每月基础工资2000元,考核工资人均每月1000元,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实际考核工资,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种社会保险费。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曹妃甸区委政法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唐山市曹妃甸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