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管理经理(1名)
(一)岗位职责:
1、负责配合股东方完成大厦招商;
2、全面负责商场工作,确保商场持续、稳定运营;
3、对商场全体员工工作质量负责,确保提供优质服务;
4、完善商场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
5、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阅读和分析商场各类财务报表,组织审核各种款项收支交缴;
6、负责对商场营运的实际数据进行财务分析,提出管控建议,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营运利润;
7、组织进行财务预决算,严格控制成本,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8、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变更商场相关手续;协调商场周边商户与商场内部租户之间的关系,为商场的整体运营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9、负责对商场业主、客户的投诉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二)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物业管理、经济管理、公共关系、工商管理等管理类相关专业,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2、五年以上大型企事业单位、物业或商场等相关管理(岗位)经验,年龄35-50岁;
3、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商场服务、物业服务的各种方法、技巧,善于沟通、协调,有一定社会资源。
4、熟悉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等基本法律法规要求;对建筑、装修有一定了解;
5、有政府、企事业、商场、新闻媒体等相关资源;具备招商资源和能力。
6、熟悉商场经营期间相关手续的办理和完善;
7、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能较快处理各类文档;
8、工作态度积极主动、有热情,有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带领团队创新创业;
9、应急能力强,能妥善处理商场内的突发事件等;
10、有招商资源、招商经验者优先考虑;
11、党员优先;
12、有驾照优先考虑。
(三)工作地址:保定市清苑区清苑县城
(四)工资待遇:
1、月薪5000—7000元;
2、福利: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倒休。
注:以上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个人简历(附2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地址: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大院内(后第二排平房最西侧办公室--原食安办办公室)
电子邮箱:电子版简历可发送至rongqingbangong@163.cm
联系电话:7950336;580916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月17日下午5:00
联系人:王女士、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