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强组织领导,改进招聘方式方法,压实招聘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实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223名教师和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包括项目人员及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招聘计划和普通汉授及蒙授岗位招聘计划(见附件1《2019年第二期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生及蒙汉兼通岗位计划表》、附件2《2019年第二期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汉授及蒙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6日至2001年11月26日)。
2.学历层次: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见附件1、附件2。
3.专业要求: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见附件1、附件2(因专业目录调整导致专业名称或代码改变的同一专业均可报考)。
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三)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在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总数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统称为“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报考各旗县区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为2019年12月31日前在本旗县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本旗县区户籍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报考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必须是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赤峰市户籍的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chifeng.gov.cn),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cfpta.com.cn)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
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chif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设置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3.报名共分两个阶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岗位”的先期报名,报考其他普通岗位的后期报名。
(1)“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岗位”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9时整-2019年11月27日17时整;
审核时间:2019年11月26日9时整-2019年11月28日17时整;
缴费时间:2019年11月26日9时整-2019年11月29日17时整。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19年11月26日9时整-2019年11月28日17时整。
2019年11月26日9:00至27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1月27日17:00至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及蒙汉兼通岗位报名工作结束后,无人报名的“项目人员”岗位合并或更改为非定向岗位(普通岗位)。无人报名的蒙汉兼通岗位,调整为普通蒙授岗位。
(2)普通汉语授课和蒙语授课岗位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9时整-2019年12月4日17时整;
审核时间:2019年12月2日9时整-2019年12月5日17时整;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2日9时整-2019年12月6日17时整。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19年12月2日9时整-2019年12月5日17时整。
2019年12月2日9:00至12月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2月4日17:00至12月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普通汉语授课和蒙语授课岗位报名工作结束后如出现空岗,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招聘程序和办法予以招聘,但需履行报批手续。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其中,01岗位为蒙授普通岗位,02岗位为汉授普通岗位,03岗位为蒙授项目人员岗位,04岗位为汉授项目人员岗位,05岗位为蒙汉兼通类项目人员岗位,06岗为蒙汉兼通岗位)。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彩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须在报名简历中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请反复核对所填写的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报名初审结束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资格网络初审安排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报考各旗县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核。资格审查部门应于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说明。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单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5.缴纳考务费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缴费,报考各类学校岗位,笔试均考一科,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考务费。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务费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见附件3)2份,到报考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考务费减半的考生审核确认后,请在缴费时间内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半费。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区扶贫办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到报考岗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
(三)笔试
笔试在有招聘计划的旗县区设置考场。相关旗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本地区所招聘岗位的考务工作。报考各旗县区岗位的人员,须到相应旗县区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综合,一张试卷,总分100分。
会计和保健医岗位笔试科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总分100分。
2.笔试试卷
赤峰市教育局委托市外有资质的专门考试机构封闭命题,并负责试卷的保密印刷。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汉语授课岗位人员必须使用汉文试卷,并使用汉文作答(招聘计划中没有标注为蒙语授课岗位或蒙汉兼通岗位的均为汉语授课岗位);报考蒙语授课岗位或蒙汉兼通岗位人员必须使用蒙古文试卷,并使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务于2019年12月9日9时至2019年12月14日17时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
2019年12月15日(星期日)
上午09:00-11:0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综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
5.考点设置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6.笔试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8.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9.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0.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有招聘计划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实际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面试考务费50元;
(5)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证件及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4.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概不退还。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旗县区教育局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五)面试
1.各旗县区所属学校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安排及面试成绩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面试评委专家采用异地聘请形式,不得聘用本县域内人员担任评委。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记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分别采用现场抽课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详见面试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成绩。
3.报考定向招聘“蒙语授课”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作答;报考“汉语授课”岗位及“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面试只能使用一种语言(外语类岗位除外),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旗县区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报赤峰市教育局备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核
1.体检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报旗县区教育局。
体检时,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到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核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监督举报电话:赤峰市教育局0476-8333007。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报考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负责落实考生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在编)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本次招考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jyj.chifeng.gov.cn)发布,请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
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政策咨询电话:赤峰市教育局0476-8333007
本简章由赤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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