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计划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广宗县户籍或广宗县生源;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男赤脚身高1.7米以上,女赤脚1.6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身体条件;
6.具备警务辅助工作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22日,以公民身份证出生时间为准。新迁入广宗户籍的,迁入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22日(以户口本迁入时间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5日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www.gzx.gov.cn)、“广宗就业招聘”和“广宗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采集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并录入系统。报名现场测量报考人员身高、视力,检查有无色盲等情况。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宗县创业孵化园(县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东侧)
联系方式:0319-3758979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广宗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每人100元。
5.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明。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广宗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
所有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2:1(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笔试
1.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www.gzx.gov.cn)、“广宗就业招聘”和“广宗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www.gzx.gov.cn)、“广宗就业招聘”和“广宗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选名单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www.gzx.gov.cn)、“广宗就业招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新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由县公安局统筹使用。
五、待遇
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使用人员工作的通知》(邢政办字〔2018〕100号)文件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助工作人员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新聘人员按照有关政策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工资标准按照扣除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费后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1680元/月)执行。本次公开招聘新聘人员中的退役军人工资待遇按照我县现行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执行。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核对系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关于面试环节的具体组织工作,另行制定、发布面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