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等基础上,优中选优,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体能测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单位性质
本次为特警支队训练基地公开招聘应急处突专职队员10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应急处突专职队员,重点考察身体素质,相应提高体能测试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重。具体为: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加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3.自愿从事应急处突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印发)要求。包括: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特殊标准等;
5.考生性别为男性,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7.被聘用后,至少在应急处突工作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因违法犯罪被开除除外),工作不满五年提出辞职的,承担相关责任;
8.其他条件要求:
A岗位(招聘54人):该岗位招聘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或士官,年龄应为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月1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26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身高175cm及以上。
B岗位(招聘30人):该岗位招聘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优秀社会青年。年龄应为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月1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26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身高175cm及以上。
C岗位(招聘16人):该岗位招聘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特种作战专业的退役士兵或士官。年龄应为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月1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28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身高170cm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未成年管教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0.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1.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
12.受到过党政纪处分的;
13.失信被执行人;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及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处突专职队员工作的人员。
(三)回避规定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9日,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rsj.hd.gov.cn/)和邯郸市人事考试网(111.62.17.31)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需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10元。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剂、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调剂、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2.报名注册时间:2020年1月10日00:00至18日24:00。
3.考生网上提交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1月19日15:00,过时提交窗口将关闭。
4.资格初审及缴纳报名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17:00。
温馨提示:因报名考生众多,报名系统网络带宽有限,会出现网页打开缓慢,甚至无法打开的情况,考生如遇到这种问题,请错开报名高峰,另择时间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进入体能测试。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网上注册、报名、提交审核和缴费等截止时间、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时间、体能测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体能测试
对于报名考生,经过资格初审后,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通知。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当天考生持身份证、《体能测试准考证》到指定体能测试点集合,未按要求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验证后,即进行体能测试。在报名网站公布体能测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员名单。测评项目参考《武警训练课目考核标准》、《公安部公安特警训练与考核大纲》及特种作战队员体能测试标准。
A岗位和B岗位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序号 | 项 目 | 评分标准 | 测试要求 |
1 | 5000米跑 | 见附件 | 单次确定成绩 |
2 | 单杠一练习 | 见附件 | 单次确定成绩 |
3 | 10米×4往返跑 | 见附件 | 单次确定成绩 |
4 | 100米跑 | 见附件 | 单次确定成绩 |
5 | 立定跳远 | 见附件 | 三次取最高成绩 |
C岗位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序号 | 项 目 | 评分标准 | 测试要求 |
1 | 5000米跑 | 见附件 | 单次确定成绩 |
2 | 单杠一练习 | 见附件 | 单次确定成绩 |
3 | 30米×2蛇形跑 | 见附件 | 单次确定成绩 |
4 | 400米障碍 | 见附件 | 单次确定成绩 |
5 | 负重综合练习 | 见附件 | 单次确定成绩 |
体能测试每项分值100分,满分500分,由五项测试成绩总和除以5,得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体能测试成绩公布后,前300名(A岗位前162名、B岗位前90名、C岗位前48名)进入资格审查阶段(比例内末位最后一名成绩名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评分标准为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下发的“公安特警男子青年组体能考核评分标准”和“武警训练课目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
通过体能测试的前300名人员,按邯郸市人事考试网上的通知时间,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测量身高。
1.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试准考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3.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等;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
5.加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笔试缴费
本环节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负责。体能测试成绩前300名参加笔试程序,笔试前需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90元。缴费完成后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时间和要求详见邯郸市人事考试网通知。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次日9:00-11:30到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可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六)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50分钟。笔试内容由《行政能力测验》和《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由两科总分除以2得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邯郸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笔试命题。笔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
3.笔试要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详见邯郸市人事考试网通知。
(七)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详见邯郸市人事考试网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总共为10分钟。同一岗位面试题目相同。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言语表达、心理素质、仪表仪态等基本素养。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如出现蛇形分组,则蛇形分组分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面试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有关高校和考试机构命题,命题前与命题机构签订保密协议。
6.邀请评委。本次面试指定专人负责聘请异地评委并签订保密协议。
7.面试打分。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8.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加分项目(见附表二,加分只对B岗位)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曾在国家雪豹突击队、猎鹰突击队担任过突击队员者;曾是各军兵种特种作战队员,或具有特战技能的退役士官和退役士兵;曾担任国家三军仪仗队队员或国旗护卫队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曾受到县(团)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队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我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A岗位和B岗位依次按照1-5项目序号单项成绩高低确定名次,C岗位依次按照1-5项目序号单项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邯郸市人社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各岗位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各岗位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市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310--2073323(市公安局人事处)
0310--3111654(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0310--3111514(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0310-3060123(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
附: 1、2019年公开招聘应急处突专职队员加分项目明细.docx
2、2019年公开招聘应急处突专职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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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