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方式进行。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或相近,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1年7月31日(含当日);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共24名(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政治、初中化学、小学语文)。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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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结束后,关注丛台区政府网查看报名通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系统链接见丛台区政府网),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并提交各项报名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报名资格。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进入测评人员。
六、选聘程序
1.测评。测评工作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测评工作。以随机抽签方式决定考生测评顺序。测评采取试讲(满分100分)+答辩(满分100分)的形式进行,以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50分的方式对考生的讲课能力和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并按照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丛台区政府网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
3.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丛台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5.选择学校。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6.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人才支持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招引的博士人才和“双一流”硕士研究生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委组织部发放“英才卡”,享受在出入境、落户居住、社保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个方面的服务内容项目。
2.住房补贴。对引进非邯郸籍的博士人才和“双一流”学校的硕士研究生,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区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编制保障。此次选聘的博硕人才全部纳入事业编制。
4.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博硕人才,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5.子女入学。引进的博硕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就读的,根据高层次人才意愿,由区教体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6.政治待遇。加大对招引博硕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大在博硕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次选聘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5.本方案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丛台区委组织部电话: 0310-3136191
丛台区人社局电话: 0310-3115946
丛台区教育体育局电话: 0310-3128173
丛台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 0310-3136622
附件:1. 丛台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学科一览表
2. 丛台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邯郸市丛台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