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2013年11月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附件),并张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3年11月21日17时前到河北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综合科凭报名表审核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笔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9:00-11:00;地点:河北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七楼大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于11月25日在河北卫生信息网站上发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三名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在河北卫生信息网站上随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一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答辩、专家测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8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总成绩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