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笔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经中心研究后,对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一经被聘用后,必须从事所招聘的工作岗位,履行所招聘的岗位职责,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执行见习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说明
凡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九、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
联系部门:河北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综合科
联系电话:0311—85989797
附件:河北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岗位条件表.xls
2013年11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