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5年内不允许调动。招聘敬老院人员人事关系放在敬老院所在地卫生院(所),工资调整、职称评定由所在地卫生院(所)负责,并对其进行业务上的指导,人员由敬老院管理并发放工资,敬老院和所在地卫生院(所)共同进行考核。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具体按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上午8点30分起至2013年11月20日下午5点30分止。
报名地点:乐亭县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必须有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同版二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填写《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乐亭县任何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个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2013年11月21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