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6、总成绩合成。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综合考核和体检。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定级手续,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予以辞退。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2、对因本人主动放弃聘用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