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范围
1、 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已在本县企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2013年枣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5、身体健康,年龄为30周岁以下(截止到公告之日,即:1983年11月25日后出生,含11月25日出生);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 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
(12月4日下午5:30截止)。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院内;
联系电话:8233929。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现场报名,他人不得替代。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持相关证书、已在本县就业的毕业生须持本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