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人员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档案;批次证明;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及电子版(100*140像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3、资格审查与公示。根据个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由招聘工作纪检监察小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公示三天,对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聘资格。
4、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基本县情等,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采用选聘方式,可免笔试直接入围下一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前120人(含博士、硕士研究生)为招聘对象,末位出现并列的以实际并列数入围。由招聘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及时公布考生的成绩名次和进入体检人选,公示期三天。
5、体检。招聘对象的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招聘对象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招聘对象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6、面试对接。根据清字【2011】2号文件精神,通过笔试、体检合格的毕业生首先与县政府确定的入统及重点企业供需面试对接,到企业锻炼工作,锻炼期为2年。对确定为到入统及重点企业锻炼的毕业生,采取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供需对接”的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