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证;
(5)户口薄;
(6)县教育局所属教职工子女参加应聘的,凡符合文政办[2012]102号文件第二条条件的,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7)其它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注:上述证明材料考核时提交)等;
上述证件和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8)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3、资格审查:经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由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