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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县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9 16:51:45信息来源:点击:
定兴县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不断改善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县政府批准,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总数235名。其中初中岗位40名,小学岗位155名,幼教岗位40名(招聘单位、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为保定。
 
3、初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幼儿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5、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专科毕业,现已取得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小学、幼儿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在定兴县公办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顶岗教师放宽至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取得专科或以上学历)。
 
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包括学历、专业、学制、就业协议书是否发放等情况)。
 
6、报名时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者,聘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7、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其它岗位须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8、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共五天(周六、日不休),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定兴县教育局院内进修学校三楼西侧教室。
 
3、报名材料 
 
(1)“定兴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3),分类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往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教师资格证(现已取得者)、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3)签订服从分配保证书(不签订者,取消报名资格)。
 
4、岗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2:1时,将减少该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适当增加其它招聘岗位人数。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时事政治,占5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初中、高中语文基础知识,占50分,其中初中知识占40分,高中知识占10分。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2016年5月12日—5月13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定兴县教育局院内进修学校三楼西侧教室。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4)笔试结束,及时在教育局机关和网站公布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试讲)
 
(1)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出现小数的,按进一法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由试讲人员按照应聘学科授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考生只准报告抽签序号,不得报告姓名。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2016年6月7日—6月8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地点:定兴县教育局院内进修学校三楼西侧教室。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面试结束,及时在教育局机关和网站公布成绩。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过程。
 
(三)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教育局机关和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四)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面试成绩较高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学历较高的;毕业时间较早的。
 
2、体检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当天上午8:00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空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核
 
通过考试及体检的人员,由人社局和教育局通过审核其学生档案、调查原工作单位等方式,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报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教育局机关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及在体检、考核期间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在同组别中等额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八)办理聘用手续
 
1、选岗。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局组织应聘人员分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公布的招聘学校中公开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岗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2、定岗后,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办理入编、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者,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招聘教师在本单位服务期限最短为五年,五年内不准跨乡(校)流动、不准向外系统流动、不准向县外流动,八年内不准向城区学校(县直和定兴镇所属学校)流动。
 
五、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选岗时,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凡在规定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请关注“定兴教育网”(www.dxjyj.bdjy.cn)公布的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5875518;
 
县教育局6917291。
 
 
 
附件:1、定兴县2016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定兴县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3、定兴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学校证明
 
 
 
注:附件请点击附件进行下载。
 
         
 
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为不断改善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县政府批准,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总数235名。其中初中岗位40名,小学岗位155名,幼教岗位40名(招聘单位、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为保定。
 
3、初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幼儿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5、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专科毕业,现已取得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小学、幼儿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在定兴县公办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顶岗教师放宽至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取得专科或以上学历)。
 
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包括学历、专业、学制、就业协议书是否发放等情况)。
 
6、报名时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者,聘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7、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其它岗位须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8、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共五天(周六、日不休),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定兴县教育局院内进修学校三楼西侧教室。
 
3、报名材料 
 
(1)“定兴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3),分类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往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教师资格证(现已取得者)、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3)签订服从分配保证书(不签订者,取消报名资格)。
 
4、岗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2:1时,将减少该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适当增加其它招聘岗位人数。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时事政治,占5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初中、高中语文基础知识,占50分,其中初中知识占40分,高中知识占10分。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2016年5月12日—5月13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定兴县教育局院内进修学校三楼西侧教室。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4)笔试结束,及时在教育局机关和网站公布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试讲)
 
(1)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出现小数的,按进一法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由试讲人员按照应聘学科授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考生只准报告抽签序号,不得报告姓名。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2016年6月7日—6月8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地点:定兴县教育局院内进修学校三楼西侧教室。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面试结束,及时在教育局机关和网站公布成绩。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过程。
 
(三)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教育局机关和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四)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面试成绩较高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学历较高的;毕业时间较早的。
 
2、体检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当天上午8:00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空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核
 
通过考试及体检的人员,由人社局和教育局通过审核其学生档案、调查原工作单位等方式,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报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教育局机关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及在体检、考核期间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在同组别中等额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八)办理聘用手续
 
1、选岗。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局组织应聘人员分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公布的招聘学校中公开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岗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2、定岗后,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办理入编、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者,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招聘教师在本单位服务期限最短为五年,五年内不准跨乡(校)流动、不准向外系统流动、不准向县外流动,八年内不准向城区学校(县直和定兴镇所属学校)流动。
 
五、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选岗时,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凡在规定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请关注“定兴教育网”(www.dxjyj.bdjy.cn)公布的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5875518;
 
县教育局6917291。
 
 
 
附件:1、定兴县2016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定兴县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3、定兴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学校证明
 
 
 
注:附件请点击附件进行下载。
 
         
 
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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