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今日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新华网7月25日)
【现象分析】
新一届领导班子着力扎牢笼子,力打“老虎”“苍蝇”,以雷霆之势践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反腐风暴。十八大以后,李春城、雷政富、刘志军等高官相继落马,彰显了中央政府纯洁党的队伍的决心。薄熙来案件的公诉,使得人民群众重建对政府“廉政建设”的信心。自古以来,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薄案再次凸显了我国的法制建设迈出了一大步。法律的底线不容践踏,制度面前没有特权,法制的紧箍咒应该对每个人有效力。
“德者,德也”,那些站在人民立场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公仆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那些站在人民对立面,贪污腐化的蛀虫必将被党和人民淘汰。公诉薄熙来的案件正说明了党和人民政府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道路。
我国正逐步推进法制化进程,为此任何个人、任何单位和组织都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为标杆,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法律不是一纸空文,约束不是形成虚设的防线,为此我们应该做到:一、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制度反腐不是一阵风,法律的约束不搞针对特殊群体的区别对待,应该警钟长鸣。二、笼子应扎牢,从地方到中央,从基层到高层,制度的笼子应该紧紧打牢,让“苍蝇”插翅难逃,也让“老虎”难逃法网,真正体现法律的公平和公正性。三、完善更加全面有效的监督机制。审计部门、反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