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说课、答辩相结合)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教师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详见《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315-5776232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注明拟试讲学科。报名者须填写《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街道或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政治考察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缴费:每名考生需要交纳考务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2016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高新区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1、人选确定。凡资格审核通过者均可进入面试环节。
2、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按所报岗位现场说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实行百分制,说课占60分,答辩占40分,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现场公布,如果成绩出现并列,先看说课成绩,如果说课成绩也并列则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教学工作年限较长者优先,确定最后进入体检的人选。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考核合格的录用为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它
对于公告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要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待遇及安置去向
(一)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参照区临时聘用人员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
(二)安置去向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向农村倾斜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