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公开招聘采取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县人社局牵头和各招聘事业单位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2016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赤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至1998年10月1日期间出生);播音主持岗位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本次招聘设立专项岗位1个,专项计划指标仅限于在我县服务或我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新农村建设者”“大学生村医”以及“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人员报考,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2016年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不在专项岗位报名范围内。(注: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无人报考的或未到达最低分数线的岗位,空缺岗位职数由同类非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按成绩进行补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非应届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时。
报名地点:赤城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
2.报考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需具备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的基本气质,形象符合电视出镜要求,播音主持专业毕业,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医”由县人社局出具的证明;“大学生村官”和“新农村建设者”由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西部志愿者”由县团委出具的证明。报名人员自行从网站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粘贴照片,同时带同版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3张。
领取《笔试准考证》和播音主持初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赤城县人民政府网)。
5.参加播音主持考生先进行初试:内容(1)自我介绍20分;(2)短文朗读40分;(3)仪容仪表和气质形象40分。初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都参加笔试和面试。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笔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3日上午,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后,在赤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3:1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1.公共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实施。
2.报考播音主持岗位面试满分100分。
(1)自我介绍(120秒。满分20分)
(2)现场播读散文(满分30分,提前5分钟领取篇目,主要考核考生对稿件的理解能力、语言表达和感情流露等)
(3)才艺表演,限时5分钟(满分20分)
(4)播放录制好的上镜短消息(满分30分,录制时提前5分钟领取篇目,限时一次录制)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报考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
(五)考核、体检
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赤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五、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有关招聘公告、通知、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赤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cc.gov.cn/)查询。
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因联系不通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为了接受群众监督,设举报监督电话:
0313-6312164(县纪委、监察局)
0313-631230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城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日